高温费不发放超越两年时间可以要回吗
1.假如用人单位在超越两年的时间内未发放高温费,劳动者仍然有权需要补发,高温费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薪资的一部分,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2.假如用人单位拖欠或未支付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需要补发的请求,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费。
2、高温费发放的法律规定
1.高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一项基本福利,是薪资的组成部分,具备强制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防暑降温手段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将它纳入薪资总额。
3.高温津贴的规范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依据社会经济进步情况当令调整。
4.假如用人单位未根据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将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并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3、高温下工作的劳保手段
1.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手段,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生产特征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降低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或者采取轮换作业的方法,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用。
4.用人单位还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合,配备应对救援职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拟定高温中暑应对预案,按期进行应对救援的演习等。
5.假如用人单位未根据规定采取劳保手段,将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需要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总之,高温费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备强制性。
1.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手段,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假如用人单位未根据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或采取劳保手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或改正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要积极实行国家政策,为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并采取有效手段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天气仍在持续,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容忽略。确保高温补贴和劳保手段到位,是对劳动者最基本的关怀。你的企业做到了吗?如有疑问,找法网随时为你解答。